《出生醫學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規定的法定醫學證明文書,它證明新生兒出生時自然狀態及血親關系,是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新生兒獲得國籍、接受醫療保健服務的依據和憑證,新生兒入托入學、參軍、就業、出國等相關事項需要提供,此證作為“人生第一證”在孩子一生中發揮重要作用。 出生醫學證明可通過線上或窗口兩種方式辦理,家屬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辦理方式。 線上辦理流程:關注“健康山東服務號”公眾號→選擇“醫療服務”→點擊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去辦理入口→按提示仔細閱讀辦理須知后繼續辦理業務
線下窗口辦理所需材料:
1.新生兒學名(確定后不能更改) 2.新生兒父母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填寫首次簽發登記表 4.如辦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并按手印的委托書以及領證人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注:父親也為受托人
注意事項:
1.請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前給新生兒起好姓名,確定不再更改后再來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一旦辦理完畢,新生兒姓名將不能更改。目前新生兒姓名如有“生僻字”將不能落戶。名字除姓氏外,應使用國務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漢字填寫,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和其他符號,不得使用中英文夾雜的姓名??稍谄鹈瓣P注“濟南公安”微信公眾號(jinanpolice)→ e警通→ 全部 → 戶政服務→ 新生兒取名指引。 2.窗口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授權委托書必須由新生兒母親親自填寫并按手印。 3.選擇窗口辦理時,請于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攜帶所需資料到南院區門診樓二樓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處辦理。 4.線上辦理時必須仔細認真核對所有信息;電子簽名必須規整,不得潦草;上傳證件照要清晰可見,容易識別。 5.《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完畢,正、副頁切勿私自撕切,請盡快到公安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副頁由公安機關戶籍部門保存,正頁由當事人終生保管,保管過程中嚴禁亂涂亂畫、不得放于塑料檔案袋內、不得塑封壓膜,以免造成字跡模糊導致影響使用。 6.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7.咨詢電話:0531-7627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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